發布日期:2019-08-25 07:23:54 來源:
又一批“證明”不用開了!近日,濟南發布《濟南市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共涉及114項。其中,以購買新建住房、二手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理由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記者從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證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收入證明已落地并推開。
此次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取消了11項證明事項:單位繳存登記、繳存登記信息變更、開具單位繳存證明取消單位委托書,單位繳存登記注銷、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取消單位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擔保人)變更、還款方式變更取消收入證明。
據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有關人士介紹,這次取消公積金貸款收入證明的范圍為中心本部繳存職工,異地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仍要開具收入證明。符合條件的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取消收入證明后,其他婚姻證明、購房情況證明等貸款辦理要件仍須提交。
據了解,除了住房公積金中心,這次取消證明事項還涉及教育、公安、民政、行政審批等部門,涵蓋學籍管理、教師資格認定、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涉華僑及港澳臺收養登記、律師執業審查、工傷保險待遇核定支付、藥品經營許可(零售)、宅基地確權登記、無償獻血返還等服務事項,都是與群眾、企業密切相關的業務。
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取消備受關注。在此次取消證明清單中,民辦中等教育機構籌辦、設立普通技工學校審批等3項業務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改為告知承諾辦理;保安員證核發原提供無違法犯罪證明,取消后改為公安局部門內部核查方式辦理。
在營商環境方面,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取消了合資、合作企業申請測繪資質時原提供的中方控股的證明文件,建設單位辦理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時的未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證明改為信息共享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