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8-13 07:45:38 來源: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及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范圍,并明確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租賃住房補貼的,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并實施聯合懲戒。據悉,今年我市計劃發放租賃住房補貼4010戶。
《征求意見稿》在進一步提高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及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了租賃住房補貼保障范圍,并根據不同類別的保障對象需求確定保障標準。
其中,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為申請家庭(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滿18周歲的子女必須作為家庭成員)應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含),單身申請人應年滿30周歲,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濟南市上一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
補貼保障面積上,家庭成員1人的為建筑面積30平方米;2人的為建筑面積45平方米;家庭成員3人及以上的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按照經濟困難程度不同,對申請家庭實行梯度補貼。特困及低保家庭有所提高,為2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3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7元/月/平方米。
申請家庭與房屋出租人議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自行承擔;低于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對于新就業職工的租賃補貼,《征求意見稿》明確按照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住房補貼相關標準執行。可申請人群包括: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濟南市居住證》,畢業5年內在濟南十區及各功能區管委會代管區域依法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穩定就業(確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穩定勞動關系);企業及駐濟學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3年內新引進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不受畢業年限限制。對于已婚的新就業職工申請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均視為該申請人名下的房產。
補貼標準和期限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具有本科學歷的每人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碩士及博士學歷或學位的,補貼標準參照濟南企業新引進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補貼標準執行。補貼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最短不低于3個月,且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只能享受一期。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首次將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納入了保障范圍,具體認定標準為:持有合法有效的《濟南市居住證》,且在濟南十區及各功能區管委會代管區域依法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截至申請之日仍有未執行合同期1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存養老、失業保險1年及以上且處于在繳狀態,補繳的不計算連續;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申請家庭在濟南十區及各功能區管委會代管區域無自有住房、租賃住房居住且未享受濟南市企業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等住房補貼政策。上述條件須同時具備,此外單身申請人員需年滿30周歲。
保障標準及補貼額度方面,家庭成員1人的為建筑面積30平方米;2人的為建筑面積45平方米;家庭成員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積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按照經濟困難程度不同,對申請家庭實行梯度補貼。符合城市戶籍低收入認定標準的,租賃補貼標準23元/月/平方米;符合城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認定標準的,標準為17元/月/平方米。據此計算,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租賃補貼為1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