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8-09 16:40:17 來源:
舜網訊 8月9日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根據山東省人社廳相關政策部署,我市社保新繳費基數標準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由于7月份政策調整前已按原繳費基數規定征繳了1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為了維護參保職工合法權益,扎實落實中央對參保企業的降費減負利好政策,我市現對1月至6月已繳納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進行清算。
繳納五險的參保企業,這樣清算:
清算范圍:
1.參保單位1至6月已按原繳費基數下限3510元和原繳費基數16346元至17550元之間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清算2019年1月至6月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不清算)。
2.參保單位1至6月已按原繳費基數下限3510元和原繳費基數16346元至17550元之間補繳了1月至6月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可申請辦理清算手續。
3.單位參保職工已按死亡、轉移和退休辦理減員結清的,不辦理清算手續。
清算流程:單位提交加蓋公章的清算申請(備注接受清算退費的單位對公賬號名稱、開戶行銀行名稱、賬號)以及清算人員繳費工資明細到所屬轄區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清算,符合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單位辦理清算并將費用退至參保單位對公賬戶。
清算金額:以某市直企業在職職工6月進行繳費清算為例,如果該職工6月繳費基數為3510元,應發工資低于3269元,則按照新的繳費基數下限3269元進行清算,該職工6月單位及個人繳費部分共清算退費約80元左右,1月至6月合計退費金額近500元。
※小編提醒,此次針對參保企業的清算工作,是由單位主動申請的,各位專管員可至所屬轄區經辦機構柜臺申請,也可待中心網上申報系統啟用清算功能后,足不出戶完成清算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分類清算:
一是代扣銀行為齊魯銀行或農業銀行的。社保經辦機構統一將2019年1月至6月按照下限繳納養老保險、選擇繳納醫療保險的清算金額(劃入個人醫保賬戶部分不辦理清算)退費至靈活就業人員代扣銀行賬戶中,代扣銀行賬戶無法使用的,由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提出申請,退費至其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中。
二是代扣銀行非齊魯銀行或農業銀行的。代征機構為參保個人辦理2019年1月至6月按照下限繳納養老保險、選擇繳納醫療保險的清算手續(劃入個人醫保賬戶部分不辦理清算)。
三是按照下限繳納養老保險、選擇繳納醫療保險的參保人,2019年1月至6月未按時繳費,通過補扣社會保險費繳納的,依參保人申請辦理清算手續。
四是靈活就業人員已按死亡、轉移和退休辦理減員結清的,不再辦理清算手續。
清算金額:以某靈活就業人員6月清算為例,如果其6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3510元,則按照新的繳費基數下限3269元進行清算,該靈活就業人員6月養老保險清算退費48.2元,1月至6月合計養老保險退費金額為289.2元。
社保工作人員提醒,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代扣銀行為齊魯銀行或農業銀行的,將由社保機構統一進行清算,參保人無需申請即可收到此次清算退費。
據介紹,原萊蕪地區參保單位2019年1月至6月社會保險費補差金額,將由社保經辦機構統一生成,參保單位在繳納9月社會保險費時需同時繳納2019年1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補差金額。
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14號)、《關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12號)、《關于轉發魯人社字〔2019〕112號公布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濟人社發〔2019〕32號)規定,2018年度山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已公布為65383元。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市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的下限為3269元,上限為16346元。同時,靈活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3269元)至上限(1634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