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8-09 07:20:02 來源:
公租房承租家庭互相調換房源有了官方“說明書”。近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關于規范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互換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流程不僅明確了房源調換的原則和程序,還簡化材料,通過手機APP網上互換平臺讓換房省時省力又省腿。
原配租住房住滿一年后可自愿互換
據介紹,濟南市公租房承租家庭此前可以互相調換房源,但是沒有明確的操作流程,《通知》則首次明確了公租房房源互換的適用范圍、辦理程序、調換房源等內容。
《通知》規定,公租房房源互換適用于市級政府統一分配并安排入住的承租家庭(含原廉租住房,但不含集體宿舍承租人員),在原配租住房入住滿一年后,因家庭人口發生變化或家庭成員身體、就業、子女教育等原因,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申請互換住房,互換周期不低于二年。但在使用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約情形,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承租家庭,不得辦理房屋互換。
新流程簡化承租家庭換房程序、材料
出臺《通知》前,承租家庭換房費時又費力,雙方要在兩個公租房小區來回跑好幾趟才能辦理完。在新的流程下,互換工作辦理按照“你不跑,我來跑”的原則,為申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在非要件材料不全時,可先行容缺受理,隨后補正材料。
雙方家庭達成初步互換意向后,可協商選擇到其中一方所在項目運營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該受理機構為主辦方,指導承租家庭填寫互換申請審核表,并向對應項目的運營管理機構發起協同辦理要求。符合互換條件的,雙方先行簽署由濟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統一制定的《互換協議書》,并同步提交相關辦理資料。運營管理機構各自根據協議書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家庭共同入戶查驗房屋,辦理交接手續。
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區住建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保障資格進行復審,保障服務中心結合復審結果、查驗結果等出具“同意互換”或“不同意互換”的書面意見。同意互換的,互換家庭在運營管理機構協助下辦理費用結算、押金調整、退房交接等手續,并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生成新租賃合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7個公租房小區將實現“一鍵找房”
根據新流程,有住房調換需求的承租家庭,可在“平等自愿、無償互換”的原則下自行尋找互換意向對象,也可通過濟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建立的網上互換平臺登記換房信息、匹配意向對象。此前承租家庭尋找房源都是打聽或者到項目房管員處報名,目前濟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正在研發新的平臺,通過手機APP登記信息、匹配意向對象,實現一鍵尋找房源。
通過網上互換平臺登記信息,應承諾發布信息的真實、有效,并授權濟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運營管理機構核實、公布、撤銷信息,允許其他需求對象查詢登記信息、獲取預留聯系方式。登記信息包括房屋地址、戶型、樓層、電梯等配套情況、承租人聯系方式、意向房源需求及其他相關信息。承租家庭可根據公開信息尋找互換對象并自行達成互換意向。
需要注意的是,調換房源只能在濟南市本級37個公租房小區中挑選,按照相同戶型或者其中一方的戶型配置標準進行互換。 (新時報記者羅曉飛)
公租房互換辦理程序
1.確定互換意向對象自行尋找互換意向對象,或在網上互換平臺匹配換房意向對象。2.申請受理在任意一方所在項目申請,主辦方核查,協辦方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符合互換條件的,簽署《互換協議書》。3.房屋查驗及清算費用物業、雙方家庭入戶查驗、交接4.審核主辦方為雙方家庭辦理復審手續,區住建部門復審,保障中心出具結果5.組織換房互換家庭辦理費用結算、押金調整、退房交接等手續,系統錄入互換家庭信息,生成新租賃合同。6.合同簽訂新租賃合同期限、租金標準等按《濟南市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