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8-24 09:12:23 來源: 人民日報
一些社區由亂到治,不少違章建筑由拆不動到拆干凈……濟南市推行基層協商民主的3年時間里,許多矛盾糾紛逐步化解。有事好商量,讓各方找到了“最大公約數”。看似簡單,背后實則是為民服務理念的轉變。
轉變中有必然。長期以來,一些地方黨委和政府習慣了事無巨細地“為民做主”。初衷是好的,但不少時候并不能讓群眾滿意。當今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群眾民主意識提升,需求愈發多元,基層社會治理面臨諸多新情況、新問題,為民服務的方式和思路需要與時俱進。比如廣場舞場地之爭、業主委員會換屆困難、停車位分配糾紛,都不是簡單的是非題。摸不清背后的利益糾葛,照顧不到各方訴求,就難免遭遇出力不討好的尷尬。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恰是解決這些問題的一劑良藥。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決策和工作,大量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重點在基層群眾中開展協商。發展基層協商民主,有利于疏通“堵點”、消除“痛點”,也有助于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
推進基層協商,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敢放手、敢擔當。對于基層涉及群眾利益的具體事務,群眾的話語權要有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則要加強正面引導,積極推動。這樣開展基層協商,換來的是民心凝聚,樹立的是黨委和政府形象。
“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
推進基層協商,重在把事做實,避免淪為“花架子、做樣子”。協商的內容,要真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協商的主體,要確實能夠代表各方利益;要讓群眾看到協商的效果。制度層面的建設尤為重要,需要形成各方參與的協商民主體系。很多問題發生在基層,但僅靠基層是解決不了的,還有賴于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確引導。民意表達與政策的制定、執行等環節結合起來,才能提升協商質量。
協商民主并不是萬能藥,解決不了所有的問題。其核心價值,在于通過構建日常參與制度,實現基層治理更加科學合理,引導群眾有序參與、理性發聲。協商民主也并非最有效率的解決問題方式,但體現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有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正如群眾所言,即便問題一時難以徹底解決,起碼可以讓利益各方充分表達訴求、互相增進理解。
濟南市這些源自基層的經驗,是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可貴財富。濟南市的基層協商民主還在路上,制度的優化在繼續,探索的領域在拓展,只要持之以恒地予以推進,定能讓協商為民更好地落到實處。
(作者為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