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8-13 10:01:30 來源: 舜網-濟南日報
本報8月12日訊 我市近日下發通知,確定在全市開展打擊違法向老年人推銷電子治療器械和保健品專項行動。市民可通過12345、12315、12331等投訴舉報電話反映和舉報醫療器械、保健品方面的糾紛。
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根據通知,全市要成立打擊違法向老年人推銷電子治療器械和保健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規范全市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并依法核發醫療器械、保健品經營者營業執照,依法查處醫療器械、保健品經營者取得許可證件但未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等欺騙、誤導消費者違法行為。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一次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經營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醫療器械領域突出物理治療類產品。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重點檢查八方面內容: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購進銷售的醫療器械產品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和《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的標簽與使用說明書是否規范,與注冊審批內容是否一致;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是否建立進貨查驗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保健食品經營者持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保健食品標簽是否符合要求,進口保健食品是否有符合規定的中文標識;保健食品索證索票是否真實齊全;加大保健食品抽檢力度。
發展改革部門(物價部門)聯合工商、食藥監、衛生計生、公安等部門,共同簽署針對醫療器械、保健品經銷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違法失信醫療器械、保健品經營者采取加強市場監管、實施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并在“信用濟南”網站、濟南市事中事后監管服務平臺、居委會和居民小區公示欄進行風險提示。監督引導醫療器械、保健品經營者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有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依法查處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和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
衛生計生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對在醫療器械經營過程中的“免費體驗”所涉及疾病診斷、開具處方、藥物輸注、手術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診療行為進行查處。
公安部門立案偵辦相關行政部門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案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做好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
開展部門聯合執法
通知要求,各縣區政府要組織市場監管、食藥監、衛生計生、公安等部門,建立專項檢查整治工作推進機制,開展醫療器械、保健品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醫療器、保健品經營者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無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堅決查封取締;對有經營許可證的,嚴格檢查產品銷售情況,查清有無曝光中反映的欺騙老年群眾,違規違法推銷醫療器械、保健品行為。據工商部門分析,《焦點訪談》欄目曝光的專門針對老年人群體夸大宣傳電子治療器械和保健品的推銷活動的主要表現是:經常舉行各種免費現場體驗“電場治療儀”活動;邀請各種養生專家光臨現場授課;開展到現場免費送雞蛋、送大米、送肥皂等生活用品活動;工作人員熱情服務,免費贈送嘗試“紅參”等保健品;開展免費短途旅游、講座,組織會議式營銷活動等等。市民要對此類推銷活動加以識別,并可通過12345、12315、12331等投訴舉報醫療器械、保健品方面的糾紛。對于市民的投訴舉報,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時受理、及時調查核實、及時處理,對違法行為依法快速查處。
同時,還要加強社會宣傳引導,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提高老年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
建立長效機制
下一步,對以各種“免費檢驗”為名,非法銷售電子治療器械和保健品的,我市要堅決依法嚴查嚴打。對一般市場主體,涉嫌夸大宣傳推銷的,要約談告誡,責令限期整改。對參加活動的老年人,要耐心細致勸解,杜絕野蠻執法事件發生。
通知要求,工商、食藥監、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各負其責,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問題,不推諉、不扯皮,堅決防止超權限查辦、不移交違法犯罪線索等問題的發生。公安機關要及時發現打擊涉嫌傳銷、經濟欺詐犯罪行為,凈化經濟發展環境。
各縣區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形成對涉嫌違法向老年人推銷電子治療儀和保健品行為的養生館、健康館等監管合力,探索建立齊抓共管的監測預警體系、嚴密高效的日常監管體系、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的打擊查處機制、上下聯動的宣傳教育體系、穩妥有力的善后處置體系,最大限度地堵塞監管漏洞。